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製作「加熱菸危害海報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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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訓導組長    


張貼日期: 2025-10-07 16:09:13  點閱:6


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,依第15條規定,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,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(包含加熱菸)。所有菸草產品皆有害,不論是使用紙菸或加熱菸,都會產生相似的有毒化學物質。

附檔為海報。